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雅湖片区污水处理厂技改扩容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松雅湖片区污水处理厂技改扩容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长经开投批[2023]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及其他方式融资,招标人为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松雅湖片区污水处理厂技改扩容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沙县松雅湖片区,捞刀河以东、滨湖路以南、东九路以西、凉塘路以北。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长沙县松雅湖片区,捞刀河以东、滨湖路以南、东九路以西、凉塘路以北,总面积约28.2km2,含特立路(黄兴大道-城北污水处理厂)、湘龙路(蟠龙路-万家丽路)、星沙大道、东一路、东二路、东三路、东四路、东五路、东六路等管网建设;城北污水处理厂进行技改扩容至20万m3/d,铺设管网23.1km,管网清淤及疏通工程约10.83km,箱涵长约950m,并配套建设雨水调蓄池及一级强化处理设施,提升泵站、粗格栅、智慧水务平台建设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6072.3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42315.17万元。
2.4投资估算:约56072.38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及其他方式融资
2.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地质勘查:编制地勘方案,钻机进出场,按设计点位钻孔安装、立轴校正和开孔,钻孔地质编录,初勘、详勘、施工勘察等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出具地勘报告等。
(2)地形测绘:收集整理测定区域的原始和现有资料,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系统的地形测量技术方案书,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控制测量,野外地形数据采集并成图。
(3)排水管道QV、CCTV 检测:对现状管道进行体检,搞清现状排水管网存在的功能性、物理性缺陷和问题。1)对管网中的障碍物、沉积、结垢、残墙/坝根、浮渣、树根等影响排水管网畅通性能的功能病害进行检测;2)对管网中的塌陷、错口、变形、破裂、接口材料脱落、腐蚀、起伏、脱节、异物穿入、渗漏、支管暗接等结构本体遭受损伤,从而影响强度、刚度和使用寿命的结构病害进行检测。工作内容:对排水管网积淤情况、断接情况、封堵或不通情况、错空情况、渗漏情况、管道变形、锈蚀或裂缝、管道沉陷、管网混接、检查井结构(井室沉陷、破损、开裂、砌体构筑物的耐久性损伤) 等影响管道过流能力和水质变化的情况进行检测,并提供图像、视频、测量数据、取样资料和样本。提交排水管道及附属构造物病害检测资料及调查报告(含视频影像资料)。为检测开展的一切必要的安全文明措施、辅助工作(清洗疏通通风恢复等)。编制排水管道病害及功能检测报告。
(4)管网复核及路面厚度检测:对地下所有综合管网(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之内的地下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管网等。)的空间位置、管径、管道属性、所有节点标高及井坐标点进行普查、检测和复核及设施调查复核。对排水户的雨、污水排口进行标记,检测偷排情况;入河市政排口名录:接驳口、泵房等排水设施进行测量。补充完善相关排口等信息,按照相关规则进行系统编号,便于后期管理。为排水管道病害及功能检测、模型构建和排水系统提标改造总体技术方案提供地下排水管线测量及地形测绘成果。1)建成区GIS 属性地形和管线测量图;2)建成区市政雨、污排水管网的建设、运行、维护情况;A、管网的平面位置、走向、连接方式及缺失情况;B、雨污混接情况;C、排水管线及泵站的建设情况;包括种类、数量、功能、材质、管径、埋设方式、埋深、高程情 况等信息。D、附属设施建设情况;包括井筒深度、管点特征、附属物、井盖材质、井盖规格、井盖数量、井室尺寸、井壁厚度、井室材质等。提交管道、地形测绘图资料及调查报告。对设计范围内现有道路路面厚度进行检测,分析道路现状对本次设计的影响,在设计中对现状道路的保护、破坏及恢复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并出具相关的调查和检测报告。
(5)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文件、图纸及概算等;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城北污水处理厂进行技改扩容、铺设管网、管网清淤及疏通工程、箱涵、调蓄池及一级强化处理设施、智慧水务平台建设等配套基础设施,并满足招标人招标要求。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初设批复、施工图审查及备案等工作。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及图审、施工招标、技术交底、现场技术服务、验收等配合工作);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变更等服务工作;其他所有需设计方配合的相关工作。
2.7服务期限:
总服务期限95日,其中:
(1)勘察服务: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完成各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管网复核及路面厚度检测、排水管道QV、CCTV检测、1:500地形测绘)进度应满足招标人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招标人批准计划调整;勘察周期需满足设计进度要求。
(2)方案设计:收到中标通知书后45日历天完成。
(3)初步设计:根据确认的方案20日历天完成,其中城北污水处理厂进行技改扩容,湘龙路(蟠龙路-万家丽路)新建污水管网初步设计在确认方案后10日历天内完成,并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应概算,配合招标人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等;
(4)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批复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其中城北污水处理厂进行技改扩容,湘龙路(蟠龙路-万家丽路)新建污水管网施工图设计在初步设计批复通过后10日历天内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及相关报建工作;向招标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配合招标人完成预算编制、施工图审查及施工招标技术文件的编制;
(5)后续服务: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安排提供设计服务,包括不限于设计交底、图纸答疑、招标上限价编制、配合工程结算工作、设计变更,解决处理现场技术方案问题,参与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①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甲级,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②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年内(2023年8月31日前)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项目投资额不少于28036万元的市政排水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的签字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和合同协议书和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图审报告;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为准。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并同时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一致;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并同时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一致;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并同时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中勘察单位)必须一致。
3.2.7其他要求:
(1)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
(2)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3)项目负责人不能由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兼任,需单独配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由不超过 2 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必须以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资格审查、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27日9: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09-27 09:00:00。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为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长沙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4023024。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899 按2 转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长沙星城五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凉塘路社区天华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板仓路375号 路128号星隆国际广场十五层1519号
邮 编:410000 邮 编:410000
联 系 人:刘思炀 项目负责人:曹倩(项目负责人)、刘胜、段如蔓
电 话:0731-84023962 电 话:0731-8678880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预算书.pdf